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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
2011/05/31 04:11
記者楊宜中/特稿
今年溯溪旺季將屆,仍有愛好溯溪活動的人士憂心,目前仍無強制法令可約束業者雇用合格溯溪教練,顯然,今年也不會有具有強制力的管理辦法管制所有溯溪活動,業者的自律相對重要。
台灣的法令通常無法走在民眾的前方,以溯溪為例,這項新興運動已經風行了數年,但政府單位卻還無法整合相關單位,對這項運動進行強制性的管理,去年花蓮地區曾發生死傷事件,一度引起相關單位重視,認為應設置有強制力的法令,進行有效約束,但今年溯溪季節眼看到來,仍「只聞樓梯響」。
沒有政府單位的介入,今年溯溪運動只能靠「業者的自律」,而業者的自律並沒有標準,例如:天候情況如何的情況下,不能從事溯溪?溪流的溯溪難度分級?何種溪流不能從事溯溪?溯溪活動應由具備何種資格的教練帶隊?一個溯溪活動隊需配置的溯溪教練比例?凡此種種,並非業者說了就算數。
今年花蓮地區溯溪活動,由中華民國水上運動協會培訓出了十六名溯溪教練,總算是跨出了一大步,但這項訓練原預定培養三十名溯溪教練,參與培訓的人數不踴躍,原因仍在於「沒有法令約束業者一定要雇用合格的溯溪教練」!
從事任何行業,無不以營利為最高宗旨,溯溪也不例外,今年溯溪季節將至,在沒有強制力的溯溪管理辦法之前,業者與遊客都應以「安全」為最高指導原則,業者該思考的是永續經營,不讓任何可預見的意外事件壞了商譽,而遊客也應嚴格審視溯溪業者,要求以安全為前題,莫讓歡樂的活動以悲劇收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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